今天很難得又可以穿美美去教堂
並且還能從早上的崇拜
一直呆到中午的詩班練習
回到家都已經下午了
這幾個月因為工作的關係
都只能用工作的打扮
匆匆地去教堂
然後又匆匆地離開趕去上班
上帝應該是很生氣
所以昨天就放狗咬我了
血跡斑斑卻很強壯的牛仔褲
它沒有被咬破
我的大腿卻被咬破了>.<
事情發生在我吃完午餐後
一回到診所
我如常到等候區為客人&病人帶路到問診室
結果才一轉身要帶路
就被那隻神經太敏感的大菜狗狠狠地咬了一口
當下全場都傻住了
直到同事幫我清理傷口時
那股痛的感覺才讓我回過神來
如果皮外傷也算的話
其實是四個傷口
剛好就是樂樂(那只從後面突襲我的大菜狗的名字)用它那四隻大牙所留下的記號
傷口在我回到家以後還在不停流血
我媽看到都要瘋掉了
要我拍照下來去告狗主
我不理她
結果她說至少也要賠我一條新的牛仔褲
哈哈哈哈
結果呢
三個月試用期都還沒滿
我就被咬了兩次
但我還是堅持要繼續做下去
對於這種倔強行為的解釋
好聽一點是叫"愛到"
難聽一點就叫"犯賤"
XD
還有還有
不要再說我怎麼那麼不小心
因為這一次
我真的是無辜的T_T


